岳飞(3)
点击数:19222014-05-10 09:20:21 来源: 潮汕武术网
文天祥:“岳先生,我宋之吕尚也。建功树绩,载在史册,千百世后,如见其生。至于笔法,若云鹤游天,群鸿戏海,尤足见干城之选,而兼文学之长,当吾世谁能及之。”
朱元璋:“纯正不曲,书如其人。”
4 军事思想
岳飞是中国古代治军的楷模,“岳家军”成为一时的典范。他虽然没有军事论著传世,但从其散见于史书篇牍中的论述和军事实践,可看出岳飞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前人在总结岳飞的治军思想时指出有六个方面:贵精不贵多;谨训习;赏罚公正;号令严明;严肃纪律;同甘苦。这六方面的核心便是以严治军。
由于岳飞严于治军、善于治军,故“岳家军”战斗力强,“皆可以一当百”,金人也赞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家军”为当时一些将帅所叹服,而且也为后世一些名将所效法。如明代名将戚继光亦以岳飞为榜样,练就了抗倭劲旅“戚家军”。
岳飞在作战中不仅强调要有勇敢的精神,而且更为重视谋略的作用。早在岳飞为张所部下时,张所素闻岳飞“勇冠三军”,便问他:“汝能敌几何?”岳飞回答说:“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谋”。他列举春秋时“栾枝曳柴以败荆(楚),莫敖采樵以致绞”为例,认为此“皆谋定也”。所以,岳飞进一步肯定了谋略在作战中的作用。他说:“谋者胜负之机也。故为将之道,不患其无勇,而患其无谋。”这就明确指出了谋略是决定作战胜负的关键。
岳飞注意灵活用兵。宋王朝实行“将从中御”,将帅作战必须依事先准备的阵图行事,不得擅自改变。岳飞认为,阵图有一定的局限,而作战是千变万化的,“古今异宜,夷险异地”,不能照搬阵图。他说:“兵家之要,在于出奇,不可测识,始能取胜,若平原旷野,猝与敌遇,何暇整阵?”因此,他提出“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思想。另外,岳飞还提出“善观敌者逆知其所始,善制敌者当先去其所恃”的思想。
5 轶事典故
岳母刺字
岳母刺字的故事,宋人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之孙岳珂所著《金佗稡编》也没有记录。岳飞背上刺字的记载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执行,所以岳飞从军时在背部刺上“尽忠报国”四字明志。
明代表现岳飞故事的小说、戏剧如《精忠记》、《武穆精忠传》、《精忠旗传奇》等都有岳飞背上刺字的描写,刺字版本不一,最普及的则是“精忠报国”。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精忠报国”四字是受宋高宗御赐“精忠岳飞”四字的误导。
始修于明代的《唐门岳氏宗谱》说“尽忠报国”四字是姚氏于靖康初年为岳飞所刺,但《宗谱》晚出,此事的真实性仍有待考证。“岳母刺字”的演义故事则最早见于清抄本《如是观传奇》与杭州钱彩评《精忠说岳》,《说岳》中的岳母刺字故事影响广泛,一直流传至今,成为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
岳家军
“岳家军”是当时人们对岳飞率领的军队的习惯称呼,正如韩世忠率领的军队被称为“韩家军”,张俊率领的军队被称作“张家军”一般。杜充降金后,岳飞开始独立成军,在江南坚持抗金。岳飞收复襄汉六郡后,岳家军移屯鄂州,襄汉地区自此成为岳家军的主要防区。经过数次扩编,岳家军截至绍兴五年的兵力达到了三万余人。绍兴五年(1135年),岳家军的规模增加到十万人左右。这是因为杨幺军的壮丁五、六万人大都编入岳家军,南宋朝廷此后又增拨了数万人编入岳家军的缘故。岳家军以后也大体维持十万左右的数量直到岳飞被宋高宗和秦桧所害。
岳家军至少有十二统制“军”:1.背嵬军;2.前军;3.右军;4.中军;5.左军;6.后军;7.游奕军;8.踏白军;9.选锋军;10.胜捷军;11.破敌军;12.水军。其中背嵬军是绝对主力,名字学自韩世忠的同名统制军;游奕是巡回的意思;踏白是武装侦察的意思;其它军名都是增长士气的军号。据绍兴九年(1139年)统计,这十二军共由22名统制、5名统领和252名将官分别率领,其中有正将、副将和准备将各84名。王贵任中军统制,张宪任前军统制,这二人是岳飞的副手,可代替岳飞指挥其他统制,主持岳家军全军的事务;徐庆、牛皋和董先三人最为善战,此五人是岳家军的中坚人物。此外,岳家军中还拥有一批文官,如薛弼、朱芾、李若虚、胡闳休、黄纵、于鹏、孙革等。
岳家军曾经有神武右副军、神武副军、神武后军、行营后护军等正式军号,随着时光的流逝,人们早已忘记了这些军号,而韩家军、张家军之类的称呼也退出了历史舞台,惟有“岳家军”一词,却独享盛名,流传千古,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纪念。
生活简朴
衣——全家均穿粗布衣衫,妻子李氏有次穿了件绸衣,岳飞便道:“皇后与众王妃在北方过着艰苦的生活,你既然与我同甘共苦,就不要穿这么好的衣服了。”自此李氏终生不着绫罗。
食——一次,留部将郝晸进餐,碰巧一个荤菜也没有。赦晸进送酸馅,岳飞尝后,把剩下的当作“晚食”。
住——茅屋军帐,与士卒同甘共苦。高宗曾要在杭州为岳飞建豪宅,岳飞辞谢说:“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
财产——此外,岳飞不仅乐善好施,而且还经常化私为公,用自己的私家财产去补助军用。史书记载:“(岳飞)乐施踈财,不殖资产,不计生事有无。所得锡赉,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给,则资粮于私廪”。有一次,岳飞命令部下将自己家“宅库”里的所有物品,除了皇帝“宣赐金器”外,全部变卖,交付军匠,造良弓二千张以供军用,“除宣赐金器存留外,余物尽出货,以付军匠,造弓二千张”。岳飞幕僚黄纵见到了就提醒岳飞不要为公事破费,黄纵说:“此军器,当破官钱。”岳飞却淡淡地回答:“几个札子乞得,某速欲用,故自为之。”
犒赏——战时,南宋对军队犒赏极厚,岳飞从来不取一文,全数分给将士。有次一名部将贪污赏银,立斩。
律己宽人
除了自己俭朴淡泊,刻苦励志外,岳飞对子女教育很严。要求他们每天做完功课后,必须下地劳作。除非节日,不得饮酒。宋时有“任子恩例”,官员品级越高,子女可享受的官阶越高,次数越多。岳飞勉励儿子们“自立勋劳”,仅用了一次“恩例”,还是为张所之子张宗本而用。而岳云屡立殊勋,岳飞却多次隐瞒不报。为此张浚说:“岳侯避宠荣一至此,廉则廉也,然未得为公也!”岳飞答道:“父之教子,怎可责以近功?”又说:“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若使臣男受无功之赏,则是臣已不能正己而自治,何以率人乎?”
虔城百姓暴乱时曾惊扰孟太后车驾,被岳飞平定后,高宗密旨屠城,岳飞冒险屡次求情,保全了一城老小。
赏罚分明
“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掳”,是岳家军的口号,也是真实的写照。损坏庄稼,妨碍农作,买卖不公……斩!所以岳家军所到之处,民众无不欢欣围观,“举手加额,感慕至泣”。
与将士同甘苦;待人以恩,常与士卒最下者同食。士卒伤病,岳飞亲自抚问;士卒家庭困难,让相关机构多赠银帛;将士牺牲,厚加抚恤。李氏亦时常慰问将士遗孀。如此赏罚分明官兵同心的军队,自然是“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事母至孝
岳飞是历史上有名的孝子。飞把母亲姚氏接到军营中后,侍奉唯恐不周,每晚处理好军务,便到母亲处问安。当母亲生病时,岳飞亲尝汤药,跪送榻前,连走路都微声屏气而行,生恐吵扰了母亲的休息。凡遇率军出征,必先嘱咐妻子李娃,好好侍奉母亲。
岳母于绍兴六年三月病故。岳飞与长子岳云赤足亲扶灵柩近千里,自鄂州归葬于江州庐山。岳飞认为:“若内不能克事亲之道,外岂复有爱主之忠?”
勇冠三军
岳飞可以“挽弓三百斤,弩八石,能左右射”。后来岳飞在与敌人作战时,杀敌将黑风大王。后来,贼王善、曹成聚集兵马号称五十万,岳飞部下只有八百,手下士兵都十分害怕。这时岳飞却十分镇定,说:“我给大家破了它。”然后左手拉着弓,右手拿着矛,冲击敌阵,结果王善部大乱,岳飞乘势大败敌军。
儒将风范
岳飞的文才自不必说,数十首诗词足以说明。除此之外,他爱好读书,书法颇佳,时人称“室有邺架”、“字尚苏体”。他还爱与士子文人交往,“往来皆高士”。
岳飞虽是武将,但他文采横溢,有儒将风范。他是寂寞英雄,满腔抱负,无人赏识,“欲将心事付瑶琴”,却无奈,“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他写的《小重山》不似《满江红》那样豪情万丈,可却是借琴弦抒发着心中无言的呐喊。岳飞这一生,为南宋抗金,浴血沙场,赤胆忠心,不为功名,只希望可以得遇明君,慰籍平生寂寥。
6 家族成员
关系 |
姓名 |
事迹 |
父 |
岳和 |
岳家是汤阴县的一户自耕农。岳和为人淳朴善良,尚义气,遇到荒年,常节减饮食,救困济危,飞幼年也受到这种美德的熏陶。岳飞20岁时,岳和病故。 |
母 |
姚氏 |
岳母刺字的故事脍炙人口,而姚氏见诸史册的事迹却仅有《金佗稡编》中的一段记载,虽只寥寥数笔,也显示出她是位深明大义的妇女。姚氏于1136年病逝,终年约70岁,葬于庐山岳母墓。 |
兄弟姐妹 |
岳翻,其余不详 |
姚氏呼岳飞为“五郎”,他应有四位哥哥,但都早夭,其事不详;岳飞的甥婿高泽民在飞29岁时到临安办事,则飞至少有一位姐姐;飞又有一弟岳翻,在破曹成时为杨再兴所杀。 |
妻 |
前妻 刘氏 |
岳飞16岁时与刘氏成婚,生云、雷二子。飞从军抗金,让刘氏照顾母亲,她却“两经更嫁”。刘氏后嫁与韩世忠军中一押队,韩让岳来取刘氏,岳飞只“差人送钱五百贯”而已。 |
后妻 李娃 |
李娃(1101—1175),字孝娥,与岳飞在战乱中相识,两人应在建炎二、三年间结婚。飞从不纳妾,与李娃感情和睦,生有霖、震、霭(霆)三子。夫遇害后,李娃被流放岭南,仍坚持将儿孙抚养长大。冤狱昭雪后,李娃和三个儿子北归,终年75岁,葬于江州(今江西九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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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
长子 岳云 |
岳云(1119—1142),字应祥,号会卿,刘氏生。他12岁即从张宪军,随父亲征战四方,身先士卒,屡建奇功。后被诬入狱,与父和张宪同时被害,时年23岁。冤狱平反后,赠安远军承宣使。 |
次子 岳雷 |
岳雷,字发祥,号夏卿,又号声甫,刘氏生。1126年(靖康元年)三月,生于山西平定军。岳飞在狱中时,岳雷曾被派去照料其父。父被害后,随亲人被遣送至广南(今广东惠州)拘管,还未等到父兄平反,便已在流放地含恨而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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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 岳霖 |
岳霖(1130—1192),字及时,号商卿,母李娃。岳飞遇害时,霖年仅12岁,孝宗皇帝昭雪时,霖32岁。霖广泛收集父亲遗事,其子岳珂在此基础上编成《鄂国金佗稡编》28卷、《续编》30卷,这是研究岳飞的重要史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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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 岳震 |
岳震,字东卿,母李娃。父兄蒙冤遇害,震方7岁,随母流放广南。曾任朝奉大夫,后又加封缉忠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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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子 岳霆 |
岳霆,李娃生,初名岳霭,后宋孝宗为之改名岳霆,字应时,号君锡。父兄遇害时才3岁,随母流放。后任修武郎、閤门祗候、奉直大夫。加封续忠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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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岳安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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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银瓶 |
岳银瓶,一说其本名孝娥,相传是岳飞次女。《说岳全传》提及岳飞次女闻父兄冤死,欲为他们鸣冤不果,抱银瓶投井而死,终年13岁,世称为“银瓶小姐”。除《说岳》外,其事迹在南宋词人周密《癸辛杂识》和清代以来的杭州地方志均有记载。清末学者俞樾亦有一篇述及岳银瓶事迹的文章《银瓶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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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后世纪念
诗词纪念
《吊岳飞诗》·【宋】胡铨
《六州歌头·题岳鄂王庙》·【宋】刘过
《岳武穆王墓》·【宋】王英孙
岳飞墓
1163年(南宋隆兴元年),宋孝宗下诏为岳飞昭雪,将岳飞遗体从九曲丛祠迁出,以“孤仪”(即一品礼)改葬于栖霞岭下。1221年(嘉定十四年),宋宁宗将岳飞墓旁的“智果观音院”改建为功德院,即“褒忠衍福禅寺”(明天顺年间改称岳王庙),以表彰岳飞的功德,元代至今,时兴时废,代代相传。现存建筑于1715年(清康熙五十四年)重建,1918年曾大修,1979年按南宋建筑风格全面整修,使岳庙更加庄严肃穆。墓道两旁陈列的石虎、石羊、石马和石翁仲,是明代的遗物。墓阙西侧两边的铁栅栏内,铸有秦桧与其妻王氏、万俟卨、张俊四人跪像。1961年,岳墓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为纪念岳飞,中国许多地方都修筑了岳王庙,规模较大的有安阳汤阴、杭州、朱仙镇、靖江、宜丰等地的岳飞庙。杭州岳庙位于栖霞岭南麓,是墓庙一体的建筑群;安阳汤阴岳庙位于岳飞故里汤阴县;朱仙镇岳庙传说是为了纪念朱仙镇之战而建;靖江岳庙前身是宋代的岳飞生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