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武术协会审定《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
点击数:162612015-08-23 19:28:04 来源: 潮汕武术网
(二)裁判员执行的其它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
1、遗忘:扣0.1分。
2、出界:扣0.1分。
3、失去平衡:晃动、移动、跳动扣0.1分。
4、器械、服装影响动作:扣0.1分。
5、器械变形:扣0.1分。
6、附加支撑:扣0.2分。
7、器械折断:扣0.3分。
8、器械掉地:扣0.3分。
9、倒地:扣0.3分。
10、对练项目:击打动作落空,扣0.1分;误中对方,扣0.2分;误伤对方,扣0.3分。
11、以上错误每出现一次,扣一次;在一个动作中,同时发生两种以上其它错误,应累积扣分(详见表2)。
(三)裁判长执行的其它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
1、完成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的规定。
(1)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凡不足规定时间或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以内(含5秒),扣0.1分;不足规定时间或超出规定时间超过5秒,在10秒以内(含10秒),扣0.2分;不足规定时间或超出规定时间达10秒以上,扣0.3分,最多扣0.3分。
(2)运动员超过规定时间扣分已达0.3分时,裁判长应请运动员立即收势停止比赛。此种情况应视为运动员完成套路。
2、运动员在规定套路比赛中每漏做或多做一个完整动作,扣0.1分。
3、运动员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套路,经裁判长同意可重做一次。运动员重做后,裁判长在其应得分的基础上,扣1分。运动员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套路,可重做一次,不扣分。
4、集体项目比赛的人数,少于竞赛规程规定的人数,每少1人,扣0.5分。
5、配乐不符合竞赛规程规定者,扣0.1分。
6、传统拳种各流派项目在演练中出现竞技项目《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中所规定的B级及B级以上的难度动作,每出现一次,扣1分。
第三十一条 表演项目的评定方法与标准
一、评分方法
表演项目的满分为10分。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和表演水平,按照与“表演项目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相符程度,并与其他的表演项目进行比较,确定该项目的等级分。裁判员评分可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为0~9。
二、评定标准
(一)技术演练综合评定评分标准:
分为 3 档 9 级,其中: 8.50~10.00分为优秀; 7.00~8.49分为良好;5.00~6.99分为尚可(详见表1)。
(二)表演项目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
1、以武术技术为主要内容,并能较好的吸收和融合其他艺术形式的元素。
2、能较好地利用其他艺术的表现手法,来烘托武术的技术风格。
3、结构严密、内容充实、技术熟练、配合默契、主题突出,富于时代气息,充分展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4、音乐与主题和动作配合紧密、和谐顺畅。
5、富有创新意识。
第三十二条 其它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及省、市、自治区各级传统武术套路的比赛。在竞赛性质、任务有特殊要求时,可在竞赛规程中做出相应规定。
表1 等级评分标准
等别 |
级别 |
评分分值 |
|
优秀 |
上 |
①级 |
9.50~10.00 |
中 |
②级 |
9.00~9.49 |
|
下 |
③级 |
8.50~8.99 |
|
良好 |
上 |
④级 |
8.00~8.49 |
中 |
⑤级 |
7.50~7.99 |
|
下 |
⑥级 |
7.00~7.49 |
|
尚可 |
上 |
⑦级 |
6.50~6.99 |
中 |
⑧级 |
6.00~6.49 |
|
下 |
⑨级 |
5.00~5.99 |
表2 其它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
错误种类 |
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 |
||
扣0.1分 |
扣0.2分 |
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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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饰物影响动作 |
▲刀彩、剑穗掉地或缠身 ▲服装开纽或撕裂 ▲服饰、头饰掉地 ▲鞋脱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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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触地、脱把、碰身、变形、折断、掉地 |
▲器械触地 ▲器械脱把 ▲器械碰(缠)身 ▲器械弯曲变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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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折断(含即将折断) ▲器械掉地 |
出界 |
▲身体任一部位触及线外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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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平衡 |
▲上体晃动、脚移动或跳动 |
▲手、肘、膝、足、器械的附加支撑 |
▲倒地(双手或肩、头、躯干、臀部触地) |
遗忘 |
▲遗忘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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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练项目 |
▲击打落空 |
▲误中对方 |
▲误伤对方 |
注:运动员在一次失误中若出现多种以上所列举的其他错误,应累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