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呼和浩特站)竞赛规程
点击数:15722015-06-03 00:55:25 来源: 潮汕武术网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7月8日至1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中心、武术协会,各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单位,各武术组织。
五、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规定项目:
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
2.传统项目:
陈式太极拳(器械)、杨式太极拳(器械)、吴式太极拳(器械)、孙式太极拳(器械)、武式太极拳(器械)、和式太极拳(器械)、东岳太极拳(器械)。
3.其他传统太极拳(器械)
(二)对练项目
各式太极拳(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
1.规定项目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2.传统项目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3.其他传统项目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太极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三)对练项目:每队限报2项,每人限报1项次。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四)集体项目: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按照规则规定扣分。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规定项目中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和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
(三)规定时间
1.太极拳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太极器械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规定项目未完成套路不予扣分。
5.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音乐(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内容,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
(四)年龄分组
儿童组:12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12岁至17岁(2003年12月31日至1998年1月1日);
青年组:18岁至39岁(1997年12月31日至1976年1月1日);
中年组:40岁至59岁(1975年12月31日至1956年1月1日);
老年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对练项目:按徒手与徒手、器械与器械(含徒手与器械)及各式太极拳对练项目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含拳械混编)、规定项目、传统项目及各式太极拳分别录取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伍,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四)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同类项目不同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
(五)设"武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务必于2015年6月18日前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盖章后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呼和浩特站)组委会,一份存留本队备查。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2.邮寄报名材料时,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组委会。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7月6日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报到。(具体地点见补充通知)
十、经费
(一)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240元,5天合计1200元。请各参赛队将以上款项一次性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推迟报到及提前离会者不予退办食宿费用。
(二)汇款方式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艺术厅北街分理处
账 号:152439195042
收款单位:内蒙古育航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二、报名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话传真:(010)64912154
联 系 人:郑 楠
(二)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呼和浩特站)组委会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东路94号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陈宏涛
电 话:(0471)6980627 18647142313
传 真:(0471)6980627
电子邮箱:735055592@qq.com
十三、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于7月7日上午0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需委托大会办理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对项目和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7月6日18: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编排记录长将进行核查,最终结果以原始报名表为准。
(五)参赛运动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须在7月6日18:00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可以更换。同时,交纳人民币交100元每项。
(六)参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七)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八)参赛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参赛。服装、器械自备。
(九)各参赛队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中国、中华字样。
(十)此规程和规则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社会活动部"栏目中下载:http://www.wushu.com.cn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呼和浩特站)报名表
2.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呼和浩特站)报项表
3.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呼和浩特站)责任声明书
4.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呼和浩特站)日程